一、管線綜合原則
(一)總原則
1.1 大管優(yōu)先,小管讓大管;
1.2 有壓管讓無壓管;
1.3 低壓管避讓高壓管;
1.4 常溫管讓高溫、低溫管;
1.5 可彎管線讓不可彎管線、分支管線讓主干管線;
1.6 附件少的管線避讓附件多的管線,安裝、維修空間≥500mm;
1.7 電氣管線避熱避水,在熱水管線、蒸氣管線上方及水管的垂直下方不宜布置電氣線路;
1.8 當各專業(yè)管道不存在大面積重疊時(如汽車庫等):水管和橋架布置在上層,風管布置在下層;如果同時有重力水管道,則風管布置在最上層,水管和橋架布置在下層;
1.9 當各專業(yè)管道存在大面積重疊時(如走道、核心筒等),由上到下各專業(yè)管線布置順序為:不需要開設風口的通風管道、需要開設風口的通風管道、橋架、水管;